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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钧”通知│会计学院关于开展30年校庆杰出校友、优秀校友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8-09 浏览量: 作者:


各教师:

为落实30年校庆工作方案精神,展示校友风采,进一步紧密联系校友,汇聚校友资源,深化合作共赢。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30年校庆杰出校友、优秀校友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4年8月13日至8月21日

二、推荐对象

在学校各个时期、各个层次学习过并在各行业、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历届优秀校友。不限于本学院学生,凡教师、辅导员带过学生均可。

三、评选类别和名额

按照《西京学院杰出校友、优秀校友评选办法》规定,评选工作坚持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旨在表彰卓有成就的校友典范。我院需评选出15名院级优秀校友,择优向学校推荐两名优秀校友、两名杰出校友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推荐人选(2024年8月13日—21日)

各教师、辅导员、行政管理人员均可推荐院级优秀人选;也可采取校友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,推荐表见附件1。推荐表于8月21日之前提交学生科(电子版发送至:790573848@qq.com;邮件主题请注明:学院+优秀校友)。

(二)评审(2024年8月21日—8月22日)

学生科负责收集汇总推荐人选材料,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;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和评选,提出校级优秀校友、杰出校友提名人选;经院务委员会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。

(三)报送材料要求:

1.优秀校友材料:填写《西京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供生活照2张、证件照1张、企业经营照片2张,照片配文字说明,照片规格不低于5M;校友对母校祝福语及校友企业宣传短视频,时长不超过20秒(挑选精华部分剪辑),规格为高清1080P的MOV文件。视频素材用于校友节宣传。提供校友企业家个人材料,材料从校友成长经历、成功经验、主要业绩等方面叙述,力求典型真实,语言简练(500字以内)

2.学校将在尊重和保护校友及校友企业个人隐私前提下,筛选典型校友企业的优秀案例,在学校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校史馆等渠道广泛宣传,扩大校友及校友企业的社会影响力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校友奖项评选工作涉及面广,时间紧迫,请全体人员做好优秀校友推荐工作。

(二)学生科要做好宣传动员、材料收集、组织协调等工作,确保评审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。

(三)各教师、辅导员、行政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,确保推荐质量。

附件1:西京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

附件2:西京学院杰出校友、优秀校友评选办法

会计学院

2024年8月15日

附件1:

西京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
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:

姓名
性别
出生日期
在校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学制
专业班级
学历
现工作单位
职务(职称)
现学历
通讯地址
邮编
联系电话
电子邮箱
微信号、QQ
密切校友 姓名
联系方式
姓名
联系方式
姓名
联系方式
本人工作成绩及荣誉 (可附文档,字数500字)
优秀校友推荐(优秀创业类、科技先锋类、行业先进类、优秀基层类) 姓名
联系方式
优秀特征
姓名
联系方式
优秀特征
印象最深的一位老师(填写姓名)
寄语母校
校友总会 电话:029-85628096

附件2:

西京学院杰出校友、优秀校友评选办法(初稿)


为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,表彰校友对国家建设、社会进步和母校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,激励在校学生树立远大理想,立志成才报国,增强校友间的交流与合作,学校设立杰出校友奖、优秀校友奖。制定本办法进行杰出校友与优秀校友的评选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在西京学院正式注册学习的学生或曾经工作过一年以上的教职工。

二、评选时间、名额及标准

(一)杰出校友

1.时间:学校值年校庆期间评选。当年3月启动评选工作,9月召开表彰大会。

2.名额:坚持“优中选优”,每次表彰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。

3.标准: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创新、教育、社会服务等领域有杰出成就或重大贡献,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者。情系母校,积极参与校友活动。道德品质高尚,社会形象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(二)优秀校友

1.时间:学校每2年度评选一次。当年10月启动评选工作,次年5月召开表彰大会。

2.名额:每次表彰人数,原则上不超过20人。

3.标准:在所从事领域内表现优异,取得一定成就,获得业内认可。情系母校,积极参与校友活动。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,能够成为在校学生的榜样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: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、校友总会代表、校友代表以及师生代表等人员组成。校友办公室负责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

(二)提名与推荐:校内各人才培养单位、校友总会、各地校友分会均可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校友奖项候选人;也可采取校友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(推荐表见附件2、附件3)。

(三)申报材料提交:提名单位或个人需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,包括校友的基本信息、成就贡献介绍、相关证明材料等。

(四)资格审查: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确保符合评选标准。

(五)评审与确定: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校友奖项人选公示后,报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即可当选。

四、表彰

(一)颁发校友奖项荣誉证书和奖杯。

(二)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,宣传杰出校友先进事迹,树立师生榜样。

(三)邀请杰出校友做成长成才励志报告或专业领域报告。

(四)杰出校友载入校史馆杰出校友名录。

五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校友办公室。

附件:1.西京学院杰出校友推荐表

     2.西京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