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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京学院关于优秀校友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3-18 浏览量: 作者:

各学院,相关处室,行健书院:

为树立优秀校友典型,弘扬西京精神,激励广大校友干事创业,奋发有为,为母校发展、社会服务和国家建设多做贡献,现开展优秀校友评选工作。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时间

2026年3月23日至5月

二、评选范围

在学校各个时期、各个层次学习过,并在各行业、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西京学院校友(在学校正式注册学习的学生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教职工)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按照《西京学院杰出校友、优秀校友评选办法》规定,评选工作坚持“公平公正、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旨在表彰卓有成就的校友典范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推荐(3月23日—4月17日)

1.校内各部门、各地校友会均可推荐优秀校友人选,也可采取校友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。按要求提交《西京学院

优秀校友推荐表》(附件1)及各类获奖证明、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复印件;推荐材料应属实,材料不实取消推荐资格。

2.校友个人材料,需围绕成长经历、成功经验、主要业绩、社会贡献等方面撰写,内容典型真实,重点突出、语言简练,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;提供证件照1张、工作照2张(单张照片像素规格不低于5M),素材用于校友宣传。

3.各学院须设立院级层面的优秀校友奖项,获奖名额不低于

15名,在此基础上推荐2人参与校级优秀校友的评选。

4.各单位于4月17日(星期五)17:0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(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南侧2楼校友工作办公室)。电子版发送至:542429446@qq.com(注明:学院+优秀校友)。

(二)联评(4月20日—30日)

优秀校友评选材料通过校友工作办公室审查,校评议小组联评,校务会议审定,公示无异议后获评。

(三)宣传表彰(5月)

1. 优秀校友原则上不超过20人。

2. 对评选出的优秀校友进行表彰,颁发西京学院优秀校友奖牌,并围绕校友事迹广泛宣传学习。

3. 学校将在尊重和保护校友个人隐私前提下,筛选典型校友的优秀案例,在学校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校史馆等渠道广泛宣传,扩大校友社会影响力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(一)优秀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,时间紧迫,请各学院、校内相关单位和各地校友会按照各阶段的工作做好统筹。

(二)校友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动员、材料收集、组织协调等工作,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。

(三)校内相关单位和各地校友会要高度重视,确保推荐质量,力争评出优秀,树好典型。

联系人:徐晖

联系电话:6278/029-85628096/13002925153

校友工作办公室

2026年3月18日